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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判决生效,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凌晨4时许,陈某某喝完酒想要叫代驾回家,但一直无人接单,便借着酒劲自己开车。车子刚驶出停车场,就将道闸栏杆撞断,随后又直冲停在马路另一侧的两辆小轿车。陈某某猛打方向盘躲闪不及,撞到两车,车子这才停下。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陈某某并未报警,也未逃离,而是径直昏睡过去。群众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陈某某抓获。经鉴定,陈某某血样中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陈某某虽积极赔偿了两车车主及停车场的损失,但仍因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方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