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7月1日电 今年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盐锡支队持续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对交通执法工作总体决策部署,紧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坚持综合整治、标本兼治、长效治理不松懈,以“区域协作”为基础,不断扩大协作朋友圈,充分凝聚辖区路段沿线多部门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合力。
多方合作,共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
为强化与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打破信息壁垒,支队与辖区无锡、苏州、常州、盐城、泰州5个地级市的地方交通执法部门、公安交警支队建立了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同时,支队各大队与相邻高速执法支队的毗邻大队也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形成了“区域协作”“高普联动”“高高对接”的多层次多方位联合联动执法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区域协作联合执法行动128次,一体化联合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今年3月20日至4月30日支队牵头开展的“先锋护卫·惊雷”联合执法行动中,共开展7次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执法车辆153辆次,检查车辆475辆,查获违法行为55起,涉及违法超限运输21起,其中“百吨王”3起,卸驳载276吨,有力打击了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蓝蓝合作”,做强“朋友圈”画好“同心圆”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关于联合排查共同推进整治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被违法占用的通知》的要求,支队自去年以来与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协调会商9次有关区域协作、行刑衔接等事项,初步达成共识,边协作边融合,基本实现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形成了工作合力,提升了执法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今年至今累计开展区域联合行动128次,定期会商桥下空间管理工作,目前G2京沪高速江阴高架桥桥下空间等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为巩固区域协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支队与相关单位取得志同道合、心齐力倍的一致意向,共同做强“朋友圈”,画好“同心圆”。一是建立党建共建机制。打造“蓝蓝合作 同心守卫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党建联盟,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执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定期、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审议合作进展,解决区域协作中出现的问题,规划下一步合作方向。三是建立专项工作组机制。根据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特定任务或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和高效推进。四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协同行动、有效应对,适时开展联合演练活动。支队与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六方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
内外发力,不断提升工作方式方法
支队与各参与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心得,商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了专项整治协同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通过协查协办、抄告抄送、转办线索等多种形式,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5月26日,第五大队联合高速交警、地方交通执法等多部门,通过分析研判、查找路线、拼接碎片信息、确定车辆特征等多方式,在通锡高速公路宛山荡服务区联合查处一起普货车未经许可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重大案件,经过清点,该车装载了20个满载液化石油气钢瓶,从广西至无锡,宛如一辆行走的“炸弹”行驶千里,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两名运输人员也受到了“罚款+拘留”的严惩。
科技赋能,整体智治实现新常态
持续推进智能化执法装备应用。运用好辖区路段龙门架、各收费站数据采集器,充分发挥“哨兵”作用,为非现场执法实现精准打击提供数据、证据支撑。成功创新利用高速公路的监控图像及数据资源,为地方执法部门提供违法车辆电子证据支撑,打通“上下联动”最后环节。深化路产快处机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路损案件联动快处机制工作方案,规范路损案件快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加大“云处理”结案力度,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不仅让当事人“少跑腿”,更能保证执法人员把主要精力调整到主责主业上来。
聚焦重点,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面对日益增多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支队进一步加强研判分析,强化“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监管,与各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百吨王”、违法大件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小证大货、短证长跑、车证不符、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各大队已与属地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逾60次,联合查处超限案件93起,监管卸驳载2800余吨,其中第五大队联合张家港市城管等部门查处28辆严重超限超载渣土车队获得张家港市政府感谢,有力践行了服务地方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
下一步,盐锡支队将继续依法行政,保持与各执法部门的“黏度”,利用“区域协作”这一纽带,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深化拓展协同机制,在各方面凸显成效。一是发挥指挥中心大数据作用,构建完善的“线上+线下”协同执法体系;二是联合各执法力量集中赴各道路运输企业走访调研,宣贯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营造规范运输的市场行为,提升联合执法的“热度”;三是持续深化各方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探索合作,以部门联勤提高执法效力,以部门联动提升执法合力,实现联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刘俊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