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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祥融媒收集编辑:嘉祥融媒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近日,济宁市文明办、济宁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结果的通知》,经村(社区)自主申报、乡镇(街道)筛选把关、县级择优推荐、市级审核等程序,确定了45篇优秀村规民约和15篇优秀居民公约,嘉祥县老僧堂镇方官屯村、孟姑集镇岳楼村、纸坊镇隋庄村、梁宝寺镇寺后村村规民约被评为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嘉祥街道凤舞社区居民公约被评为全市优秀居民公约。
近年来,嘉祥县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各村居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村居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优势因素,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重要抓手,融入“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六大方面,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嘉祥县将大力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和传播践行,深入挖掘、展现和推广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彰显嘉祥地域特色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供稿:文明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