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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丛群
“我们不知如何感谢您,就为您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您的公正审判,感谢您兢兢业业的为民司法!”近日,当事人张某夫妇的代理人早早地来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孟庆达法官手中,以表感激之情。
2021年,吉林省某工程公司为其员工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60万元。2022年7月,员工张某某在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意外高坠身故,年仅20岁。张某夫妇作为张某某的继承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孟庆达法官第一时间到案发地派出所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及报警记录,核实案发时的情形。随后,孟庆达法官联系到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保险公司仍坚持开庭审理。
经过3个小时的开庭审理,结合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其对免责条款内容向投保人履行了说明义务,故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判决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判决生效后,张某夫妇收到了理赔款。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案件虽不复杂,却给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司法感受和温暖的心理慰藉,这面锦旗承载着他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赞誉,既是肯定,也是鞭策。群众利益无小事,南关法院全体干警将常怀爱民之心,办好利民之事,持续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