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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平台反映,东海县某镇境内的干渠河道污染严重,希望有关部门监督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省院将线索转交东海县检察院办理。
收到该线索后,东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随即联系志愿者,确定河道污染的具体位置。经现场调查,发现涉案的河道水体有浮萍、水草及生活垃圾,已造成河水浑浊、腥臭,给村民正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于是,承办检察官及时向该镇政府反馈河道污染情况,并建议尽快采取措施清理河道污染物。收到建议后,4月1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污染干渠进行清理整改,清除河面上的垃圾和水草,并就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避免问题再次发生。4月14日,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该河道进行回访,河水已恢复往日清澈。
下一步,东海县检察院将在生态检察工作中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全县水域环境治理,共同绘就美丽、绿色、生机勃勃的水生态图景。
(杨宜文)
审核:潘瑞凯
责任编辑:徐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