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一声道谢,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官的鞭策与勉励,虽隔千里,但让我和同事们都感到很温暖,也给了我们更多的动力。”8月29日,谈起自己收到的一件“特殊”包裹,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敏感慨地说。
8月7日,张敏收到了一个从江苏寄来的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
“我们作为外地当事人,从张敏法官的行动中,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感受到了贵院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拳拳之心……”这封感谢信的落款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中的当事人。
2022年,甲、乙两家公司签订了非标设备承揽合同。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收到了乙公司依合同约定支付的第一期工程款138万元。后甲公司采购材料进场施工,并书面致函乙公司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的60%,但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直至年底,甲公司先后两次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共207万元。
甲公司认为,其在合同签订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按时按质完成了承揽任务,但乙公司除已支付的款项外,仍欠92万元工程款未支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公司便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敏仔细查阅卷宗,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倾听双方诉求。得知双方的真实想法后,考虑到原被告均为合同履行作出了积极努力,为高效高质处理这起纠纷,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张敏决定采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思路,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初期,针对矛盾争议焦点,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互不相让,一时陷入僵局。见此场景,张敏以实现互利共赢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张敏一方面对乙公司的负责人耐心释法,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并从诚信经营的角度,劝导乙公司只有树立口碑才能把事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从长期的合作关系出发,劝说甲公司换位思考,理解乙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并从法律角度向其分析了利弊。同时,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张敏都一一进行了解答。在张敏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我们调解涉企纠纷,就要从企业的切身利益出发,通过可行性举措,尽可能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为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官力量。”张敏说。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