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机构涉及教育、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由于管理职责不明确,“小饭桌”食品安全难以得到有力保障。为全面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规范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广大托管学生安全,酒泉市2月14日制定印发《酒泉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月16日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家乐和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2月20日召开加强全市农家乐和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视频会议,落实落细各方责任,全方位抓好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与教育、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卫健、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工作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培训,着力提升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及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牛艳红说。
《实施办法》明确了“小饭桌”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许可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合法经营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公示工作,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相关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属地做好用于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和燃气设施排查整治;商务部门负责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健康达标监测检查工作,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配合调查;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实施办法》指出,“小饭桌”的开办者是学生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基本要求,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应当对托管学生登记造册,将学生非正常或擅自离开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发生安全事故,体罚、打骂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管理部门应当确定为高风险(D)等级,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记者22日从酒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酒泉市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探索实行安全等级管理,定期对安全经营过程进行动态评价,根据安全状况,依次分为低风险(A)、较低风险(B)、中风险(C)、高风险(D)四个等级。低风险(A)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要求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后厨、餐厅、学习、休息等场所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摄像头覆盖除卫生间、休息场所以外所有区域,家长可随时通过陇上食安APP了解学生用餐、学习等情况。从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数量与托管学生数量相适应,配备比例不低于1:10。评分评级结果确定后及时公示,用市场机制倒逼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促使开办者诚信经营,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酒泉融媒记者 张 花 马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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