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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日报收集编辑:济宁日报
掌上济宁汶上讯(通讯员 宋宇)刷单炒信是指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从而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的行为。近期,汶上县市场监管局接移送朱某某非法刷单炒信案。
经进一步调查,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朱某某使用“花花街”APP接单,帮助网店进行虚假交易和用户评价赚取佣金,期间共完成刷单53笔,累计虚假交易金额64267元,获利佣金150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6月7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朱某某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理决定。
本案的查处,以小见大将行业内暗藏的刷单乱象公之于众,通过以案释法,真实客观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民众法治素养,增强了民众警惕性和辨别力,筑牢了法治之基,同时呼吁社会各界齐力抵制、打击刷单产业链,进一步推动电商市场秩序管理规范化、建设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