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推动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走深走实,6月16日,西安中院举办“法官讲堂”,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院院长付玉明,为全市两级法院刑事法官作“涉案企业刑事合规诉讼机制与流程管理”的专题讲座。
付玉明教授根据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内容,结合自己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经验,围绕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诉讼机制和流程管理这一主题,从合规研究的问题缘起、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诉讼原理、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诉讼机制、流程管理以及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中的合规建设、合规评估、合规审查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授。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基本概念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是指涉嫌单位犯罪的企业,或者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关键技术人员等涉嫌实施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犯罪的企业在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或者第三方组织的监督下,通过制定和实施合规整改计划,强化企业自治,建立健全预防违法犯罪的合规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通过司法机关的考察进而获得刑事责任减免的制度。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基本特征
(1)涉案企业依据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特定的犯罪;
(2)企业认罪认罚并具有补救挽损、制度整改的意愿;
(3)司法机关主导下将企业作为合规整改考察的对象;
(4)企业在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下完成合规整改;
(5)通过合规考察,检察机关对企业做不起诉决定。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适用范围
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适用条件
(1)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
(2)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
(3)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排除适用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的;
(2)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3)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
(4)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
(5)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授课结束后,付玉明教授还与部分法官进行了互动,就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听讲的法官干警普遍感觉讲座内容翔实、针对性强,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可操作性,对于人民法院开展好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来源:西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