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黑龙江日报收集编辑:黑龙江日报
据介绍,以往“带封”房屋需要过户,须先进行拍卖,还清债务、办理解封后才能进行,耗时长、流程多、环节复杂。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的便民利企水平,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功开展“带押过户”、“诉源治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举措,会同法院、公证处等相关部门经过多方论证,细化和规范“带封过户”的工作流程、适用范围,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确保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相关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到位,做到同步推进、一次解决。
工作人员为群众办理“带封过户”业务
在“带封过户”业务办理过程中,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参考“带押过户”,引入公证提存,充分发挥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保障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同时,他们对系统进行升级,调整业务流程,县法院发挥调解作用,最终快捷、高效、安全地实现“带封过户”。
“经过法院调解,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不动产买受人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买受人将购房款存至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然后,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相应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房屋办理转移登记,流程安全便捷,大大提升了‘带封’不动产登记效率。”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韩云涛说。
通讯员:曹现敏 李文浩;记者:孙昊;摄影:孙昊;视频:李文浩
来源:龙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