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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青岛收集编辑:大众网青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将诚信作为需遵循的一大基本原则。为进一步推进美德信用建设,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日,市北区宁夏路街道龙潭路社区积极挖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美德信用因子,开展“声动市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美德信用”主题宣讲,引导居民崇德明法,倡树文明新风。
道德为法律提供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法律为思想道德提供制度保障。宣讲中,志愿者讲解了仁义礼智信等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内核,结合实际宣传了中华传统美德对修身、齐家、治国的重要意义,并与居民一起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中蕴涵的美德信用元素,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传递的是“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强调,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传递的是“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强调,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传递的是“孝……”在逐条梳理分析中,让居民深切感受到德与法相辅相成的关系,从现代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加深了居民对中华传统美德的认知。
下一步,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将持续开展美德信用建设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传统美德的现代价值,引导居民自觉成为美德信用的宣传者、践行者、倡导者,让中华传统美德代代相传、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