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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动员辖区群众广泛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人们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3月14日,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司法所联合区秦保局等10个部门在秦保驿站(原水泉子村)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洪庆司法所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向群众解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秦岭保护相关案例,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礼品1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人次。(记者姜争民 通讯员 王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