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垂改以来,为解决基层执法队伍能力不足、改善基层执法乏力、行政处罚案件复议与诉讼较多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全域执法能力,提升县区执法水平,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把好事前“能力关”、事中“程序关”、事后“监督关”,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不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把好事前“能力关”
执法人员职业素养直接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濮阳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把好事前“能力关”。一方面通过专家授课、交流学习、现场教学、线上授课等多种形式对系统内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大练兵实战实训,以实战检验执法能力,以实训提高执法人员素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竞赛比武2次,开展大型培训活动12次,培训人次达2000余人次。构建市县乡三级执法体系,今年6月份我局将4项执法处罚权下放乡镇,并组织各县分局及时对乡镇开展培训授课与现场帮扶指导,通过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到县分局跟班学习、安排县分局的执法人员到乡镇驻点帮扶和联合执法办案等方式,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执法能力,确保乡镇“接得住、管的好”。
优化案件审查流程,把好事中“程序关”
案件审查对于规范办案人员的行为、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有着重要作用。濮阳市生态环境局从优化案件审查流程上下功夫,把好事中“程序关”。经过外出考察学习、充分座谈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于今年8月份成立由局领导、业务科室、法律顾问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并指导各县(区)分局参照执行。市县两级案审会依法审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审查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处罚的种类和裁量幅度是否适当等。将行政执法权力合理有效的置于监督范围内,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公正、公平、经得起检验评查。
深化案卷质量评比,把好事后“监督关”
案件质量是公正执法的“生命线”,案卷评比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案卷质量的评比,把好事后“监督关”。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比活动,参评范围为半年所有结案的案卷,评比内容包括责任主体、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方面等,经市局初评组评比后,邀请司法局、法院等单位专业人员进行点评,最终选出优秀案卷汇编成册,供全市执法人员学习借鉴。健全奖惩机制,对今年上半年选出的5个优秀案卷制作人员进行奖励,对5个较差案卷制作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并视实际情况给与跟踪指导、调离岗位、追究责任等处理,倒逼案卷制作责任,切实提高案卷质量。
来源:“濮阳环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