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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汕头收集编辑:平安汕头
为深入推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持续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案例回顾
酒后驾驶危害大
3月19日凌晨,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民警和辅警来到中心城区金凤路,设卡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凌晨1时50分许,一辆小汽车沿着金凤路自东往西行驶而来,汽车驾驶员在接近设卡点时发现前面有交警设卡查车,立即放慢了车速,显得有点犹豫不决。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指挥该车靠边熄火接受检查。
在使用酒精快速排查棒发现该驾驶员涉酒驾驶后,民警当即要求其接受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76毫克/100毫升,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民警经核查发现,被查获的驾驶员任某已有两次酒驾行为记录在案。任某先后于2019年1月29日与2022年10月17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金平大队查获并进行处罚。
据任某交代,3月18日傍晚6时许,他在外面吃饭期间喝了2瓶330毫升的啤酒,待次日凌晨准备回家时,因等不到代驾接单,心存侥幸的他便自己驾车上路,随后被交警查获。
面对酒驾事实,任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任某不知悔改,无视法律法规,置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扰乱交通秩序,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任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