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接到群众求助,诉求人是本地参保职工赵先生,他称自己近期补缴了职工医疗保险,希望将未补缴保险之前已通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记者了解到,赵先生是我市参保职工,因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赵先生便自行缴纳了一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赵先生因患病在山东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产生医疗费7万余元。在他出院时,由于尚未补缴职工医疗保险,便使用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后期,赵先生所在的工作单位为他补缴了职工保险。”市医疗保障局待遇科工作人员表示,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他们多次对接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并提报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使其在补缴期间正常享受职工保险待遇,并联系山东省肿瘤医院,撤销原结算信息,使用职工保险重新进行结算,多报销了2万余元。
问题得到解决后,赵先生再次拨打了求助热线,这一次他是来向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达感谢的,他激动地说:“非常感谢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热情高效的服务,正是有了他们的帮助,我才得以顺利报销,我心里一直压着的石头这下真是落地了。”
“群众报销问题一直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也是医保服务的重要一环。赵先生此次住院费用成功通过职工保险报销,降低了自付费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待遇科科员史硕说道。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持续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体系,上线医保移动支付业务,实现门诊医疗费用“掌上结”,医生开具诊查项目、门诊药方后,就诊患者使用手机即可完成缴费、医保结算和个账支付,节省了在窗口和自助机缴费的时间,极大的方便了就诊患者。同时,积极推进帮办代办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打通医保经办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加力见效,一如既往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力争想到群众前面、做到群众心里。(记者:官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