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力萍从检20年来,始终坚持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心帮教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活动先进个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入选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
匠心源于爱心。因为对孩子充满爱,她牵头联合公安、司法、卫健、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司法办案模式以来,在侦查机关建成“一站式”办案区,并启动“一站式”办案制度机制,尽最大限度保护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组建芝罘检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牵头成立芝罘检察青少年法治宣讲团,获评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发挥该院“红日·法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功能作用,先后组织辖区学生及家长参观学习36余次,向6名被侵害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3万元,确保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匠心在于坚韧。根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20载,为更好地帮教涉罪少年,刘力萍坚持不懈地理论探索和学以致用,成为全市检察系统首个心理咨询师和培训师,开创当地首个将心理疏导引入未检工作,入选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及烟台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积极引入社会力量,精准帮教,委托少年司法社工、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训诫教育、帮教考察等工作。联合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评估,形成的心理评估报告成为办案和帮教的重要参考。连续六年获批山东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课题,撰写的多篇文章被《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及《未成年人检察》等刊物转发。
匠心推动发展。她开创当地多项未检工作的实践先河,推动了未检工作的创新发展。探索形成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亲子约谈等十大未检工作机制,编写的《未成年人检察实务手册》被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并多次在全省未检干警培训班授课。牵头成立芝罘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共创中心,组建全省首支少年司法社工队伍,促进了检察工作从办案向社会服务延伸。坚持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协同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短板漏洞等深层次治理难题。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之机,联合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等单位启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活动月,办理的相关案例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典型案例”。
领导眼中的她
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杰:刘力萍主任多年来一直深耕未检工作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她的带领下,未检工作团队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深化融合履职,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走深走实。
代表委员点评
芝罘区人大代表 孙宗谦: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步早、体系全、举措新、工作实,多年来一直走在前列。在了解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与全社会一起,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守心”的工作。
来源: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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