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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日报收集编辑:昌吉日报
日前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以下简称“招生规定”)
已通过新疆招生网
正式公布
《招生规定》从高考报名、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与评卷、招生章程、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录取、信息公开公示、招生管理职责、招生经费、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及附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和“新疆招生网”是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认证的考试录取信息查询、发布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招生宣传,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任何非法中介机构或个人,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严防虚假宣传和招生诈骗。
(来源:新疆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