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由市检察院一分院、市农业农村委及沙坪坝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磁器口街道等单位共同举办的2023年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在磁器口迎龙门码头进行。据悉,这是重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下的又一次大规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岩原鲤、胭脂鱼等2.2万余尾鱼苗,回归嘉陵江。
郭晋/摄
让“捕鱼者”成为保护者
“嘉陵江流域为禁渔区域,禁渔期禁止垂钓哦。”“电鱼要严禁!武斗竿、钓具、笼壶也属于禁渔工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活动现场,由“捕鱼者”转化而来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们在检察官的带领下,现身说法,积极向周围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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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殖放流活动购苗资金来自沙坪坝区检察院办理的9起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的14名当事人。2022年,案件当事人先后在沙坪坝区内嘉陵江干流、梁滩河、龙凤河、清水溪、工农水库灯禁渔区,使用包括单片刺网、三重刺网、定置(串联)倒须笼壶、钩刺耙刺(武斗竿)等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行为,获得渔获100余克至500余克不等,构成了非法捕捞罪。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渔获较少,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预缴了生态修复费金2.8万元,沙坪坝区检察院经公开听证,要求14名当事人担任“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用实际行动修复其造成的环境损害,变环境破坏者为环境保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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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专款专用”,将这笔生态修复金用于本次活动,并积极联合区农业农村委、磁器口街道等部门多次召开沟通协调会,前往多个水域采点,合力助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做好增殖放流“精细活”
增殖放流是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然而,近年来因缺乏相应强制性规定和监督手段,重庆诸多增殖放流活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量轻质”“粗放式放流”“外来物种入侵”等乱象。
2022年5月,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市检察院一分院与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出台《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障生态平衡的协作意见》,对增殖放流的基本要求、增殖放流的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等众多领域进行了规范。同年7月,该院又出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关于规范检察环节增殖放流活动的工作办法》,对检察环节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系统规范。在这一系列制度的指导下,重庆市增殖放流迎来了转变,对长江生态环境进行更高质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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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每个细节都扣得很细,苗种的选取、鱼苗购买、放流方式、放流时间和地点都逐一沟通确认,形成共识,确保这次增殖放流更加标准化、科学化。”据现场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他们延续“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放流模式,鱼苗与以往的四大家鱼为主的经济鱼类不同,全为重庆水域珍稀鱼种、本地鱼种,选种高度标准化,历经有五大环节、数10个规范步骤。与此同时,对放流地点、数量进一步进行细分,分别在江边、江心等位置进行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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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磁器口是重庆的一张名片,在这里开展增殖放流更显意义重大,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长江生态保护中。
(记者 裴梓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