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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王秀根
5月16日,宁洛高速上两位附近的村民在高速公路边砍柴,被正在巡逻的民警果断劝离。
当日16时03分,漯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宁洛高速南京方向538公里处,有两个行人在高速公路上砍柴。砍柴人专心致志,横扛着自己的“成果”低头前行,全然不顾高速公路上飞驰的车辆。
民警随即上前了解情况,这名行人称自己是附近村的村民,因看高速公路两边树枝多,可以砍来做菜架,并没有意识到这潜在的危险。考虑到他接受了民警的劝导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民警并没有对他进行处罚,在教育后协助其安全驶离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提示:近日,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常会遇到周边村民在高速公路上挖野菜、摘野果等危险行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交警提醒大家切不可因小失大,安全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