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枣庄市教育局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宣传解读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副局长韩梅介绍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明成,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二级主任科员郭其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目前,枣庄市已经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在普通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主要通过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具体政策如下:
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3至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可分为二至三档。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补助。对在园孤儿、残疾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收保教费。
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目前,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实施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民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可分为二至三档。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含民办学校)。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可分为二至三档。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还可参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普通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按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可分为二至三档。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还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用。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山东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
此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士兵考入高等学校、大学毕业后到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就业等等,这些学生还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
2021年以来,枣庄市累计发放(减免)资助资金1.75亿元,资助各类学生33.85万人次;累计为2.03万名大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2.02亿元。仅2023年春季学期,枣庄市共累计发放各类资助资金、减免保教费(学杂费)3586.96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72万人次。
记者:张家宾
摄影:张淇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