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3月24日,备受关注的“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当日下午,新黄河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当庭判决老人的继承人赔偿其修车费16704元,并承担诉讼费。
根据新黄河此前报道,2022年6月,上海一老人故意将停放在小区单元门口的摩托车推倒,车主陈先生报警。经鉴定,摩托车损失达16000多元。后该刑事案件因老人去世而终止,车主陈先生便向老人的遗产继承人提起索赔修车费的民事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老人继承人仍未露面。
△事发监控
“胜诉!!缺席判决!!”24日下午4时许,陈先生在朋友圈发布消息。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清晰。法院审理后认为,陆老太损坏陈先生摩托车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死亡的,如果继承人有继承侵权人财产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继承人承担侵权的责任。
△3月24日车主陈先生在朋友圈发布胜诉消息
据悉,法庭依职权调查后发现,朱先生是陆老太的唯一继承人。陆老太去世前,名下至少有一套房产等财产。法院认为,朱先生作为陆老太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没有声明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陈先生起诉的1.6万元赔偿金额,法庭前往相关机构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该维修价格尚属合理,依法予以确认。因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要求朱先生在10日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陈先生1.6万余元。
△法院传票 受访者供图
此外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老人继承人仍未露面。另根陈先生介绍,在之前的调解、协调过程中,老人继承人也未曾露面。
“这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次经历,让我增长了法律知识,也让我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陈先生说,接下来他希望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去,“找到原本生活的状态。”
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