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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王诗君 秦放
近日,申请执行人甘某将一面“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湖北十堰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秦放手中,并对她的高效执法表示感谢。
2020年9月,网约车司机小成驾驶机动车和小甘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小甘小腿截肢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经交管部门认定,本次交通事故中小成承担主要责任,小甘承担次要责任。
2021年8月,小甘向茅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成和某网约车十堰分公司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网约车公司存在违法派单行为,判令小成和某网约车十堰分公司连带赔偿小甘各项损失98余万元。
案件经过一、二审审理,判决生效后,小甘向茅箭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却并未查询到小成和某网约车十堰分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承办人在多次电话联系小成和分公司负责人后,又前往分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并约谈分公司负责人,了解到分公司只履行管理职能,所有资金均是通过总公司账户进行流动。案件承办人也多次与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过案情,释法明理,但均无明显进展。
2023年1月10日,小甘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承办人一方面加快调取证据,准备移送执行裁决团队进行听证,另一方面,为使小甘的后续治疗费用尽快得到保障,承办人继续向被执行人宣讲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后果,形成强大心理攻势。
在2023年1月18日开展的“凌晨利剑”行动中,法院决定对分公司负责人予以拘留。迫于执行压力,总公司负责人承诺在一周内将执行款汇入申请人账户。经协商,小甘同意给被执行人一周时间,暂不申请拘留分公司负责人,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一周后,该笔98万元欠款按时汇入了申请人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