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学生和家长
事关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培训,
市教育局发布提示,
这些事项要注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益,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月17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培训提示,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须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并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市教育局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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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参加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学龄前儿童不参加线上培训及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安全环境,切忌选择无证、无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将相关证照等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晚于21:00。
第二,在参加培训缴费时,要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同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销课凭证等凭据,警惕被各种优惠方式和消费贷款等诱导,确认预收费用全额纳入培训机构监管专用账户,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关注收费项目标准。培训机构需“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为防止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提倡“先培训后付费”“一课一消”等收费模式,家长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5000元。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
市教育局提醒
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请依据培训合同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可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出面协调,若调解仍不成功,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以合法有力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希望家长坚持正确的成才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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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海发布 张景璐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谭伟江
三审/种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