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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深入县域涉执行企业实地走访,送法上门。
执行法官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经营状况以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听取大家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走访到某建筑企业时,该企业负责人讲述了因疫情原因导致经营困难,产生了债务纠纷,目前存在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无法脱身。执行法官针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举措进行了解读,在财产处置问题上,不能“一刀切”,对厂房、机器设备等企业赖以生存的财产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放水养鱼,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听到以上举措时,该企业负责人长舒一口气,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尽快解决纠纷。
执行法官表示,现在企业进入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作为执行法官不仅要依法执行,还要关注企业困难,因地制宜地开展执行工作,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到实处。
下一步,青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商环境保驾护航。
通讯员 雷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