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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泉市围绕“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改革目标,全面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职责,全面激活公立医院改革活力,实现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好、服务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医生满意、政府满意“三好三满意”改革目标。
医务薪酬与药品脱钩。建立公益导向的第三方考评机制,综合考核医院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医保政策执行等,实行考核结果定院长年薪、定医院考核奖励、定医院薪酬总量“三定方式”,让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检查检验、耗材收入脱钩。截至目前,福泉市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住院人次人头比实现“三下降”,医务人员年均收入达12.33万元/年,年均增长6.5%。
医院岗位与编制脱钩。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打破编制束缚,建立编制备案制,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行编内、编外用工同岗、同酬、同交职业年金、同享退休待遇“四同管理”,实现编制管理向身份管理转变。截至目前,福泉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名老专家”27名,医务人员453名,诊疗力量大幅提升。
医疗资源与医院脱钩。建立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以县级公立医院为总院,将基层卫生院按照业务关联、区域相近的原则组建医疗服务共同体,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考核、绩效标准“七统一”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截至目前,完成以市一医、市中医医院为总院的2个医共体建设,制定乡镇卫生院50+20种、村卫生室15种常见疾病目录及诊疗规范,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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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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