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融媒官微消息,6月15日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DJ103F的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违规乘人,行驶至叶县洪庄杨镇境内时,司机发现车厢内8人窒息昏迷,迅疾拨打120进行紧急抢救。经全力抢救,截至16日3时,8人不幸遇难。(扬子晚报6月18日A7版)
顾名思义,冷藏货车是用于运输冷藏物品(如食品、药品)的专用车辆。显然,这类车辆密闭性非常好,否则无法保温保鲜。从常识角度看,冷藏货车的车厢由于低温和密封,加之车厢内没有座椅、安全带,并不适合乘坐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冷藏货车便属于货运机动车之一。
然而,在这一悲剧中,竟然多达8人乘坐冷藏货车出行。从货车司机到乘坐人员,显然都忽略了法律规定和安全风险。
从报道来看,有知情村民透露,这8人并不是第一次乘坐冷藏车返村,但之前都没出事。换言之,此次8人不幸遇难,应该与此前很多次乘坐没有出事的侥幸心理有关。
另外,悲剧发生地在某乡镇境内,事发时间在22时许,即事发地点和时间大概都处于交通执法“空当”。假如交警发现冷藏货车违规乘人,既会制止、教育,还有可能依法开出罚单,这一悲剧就会避免。在悲剧发生前,交通执法缺位,涉事司机和乘坐人员就会无所顾忌。从这个角度看,防范类似悲剧也需要完善交通执法。
当然,如何汲取教训完善交通治理,要以此次事件调查结论作为依据。目前,货车司机和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经展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期待当地有关方面深入调查,拿出权威、客观的调查结果,既向8名遇难者家属交代,也向关注这一事件的公众交代,更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防类似愚蠢的悲剧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冷藏货车车厢违规乘坐并非孤例。2022年7月,一名冷链车司机在高速服务区内休息时,想在冷藏车厢里凉快地睡一觉,结果差点“憋死在里面”,多亏拨打110求助,否则性命难保。2021年7月21日,湖南江华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沱江镇豸山路查处一冷藏车违法载人行为,当时乘坐人员多达17人,很危险。
当这类交通违法案例一再出现,且已致多人死亡,是否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厢式货车特别是冷藏货车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值得思考。比如,要明确冷藏货车司机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对违法后果承担主体责任;部署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对冷藏货车加大执法力度,才有望遏制悲剧。
简言之,冷藏货车只能严格依法运输货物,既不能变成违规载人的“棺材”,也不能成为挑战交通法规的“刺头”。
评论员 冯海宁
编辑:徐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