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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日报收集编辑:贵阳日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诚信经营。经营者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先行告知。对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先行告知,列出具体收费项目和价格,提请消费者予以确认。
五、优惠真实。对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更不得通过签署协议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广大经营者应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编辑:刘麒钰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