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实习记者 蔡希报道)“开发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车位分配给了其他业主,对方拿不出任何证明,我有合同,上面也写的很清楚车位号012,我坚持要回我的车位……”6月17日,网友赵女士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留言投诉。
网友赵女士的留言截屏。
赵女士的留言经过转办,于6月25日得到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回复:碧桂园公司承认其中的工作失误,但由于小区地下车位均已分配给业主,无空余车位可调剂。经与当事人沟通,合议就近复购一个靠边车位交付给当事人。
随后,记者联系到赵女士,赵女士说:“车位是购房时附赠的,开发商告诉我,现在想要回来不太可能,另一位业主不愿意归还。”
记者采访到碧桂园西北区域新疆片区品牌经理王梓鉴,对方表示,碧桂园公司在向业主赠送车位使用权时,签订一式两份的使用协议书,双方各持一份,在碧桂园留存的协议书中,有的业主填写了车位编号,部分未填写,其中赵女士的那份未见编号,公司就按照房价高低原则进行了划分,导致012车位赠送给了另一户业主,然而到交付时,赵女士出示了带有车位编号的协议书,产生了一个车位两个业主的问题。
当事人与碧桂园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书。赵女士提供。
王梓鉴说:“我们已联系了附近车位的业主,目前没有愿意调换的,现在正在沟通隔壁单元的业主。把邻近两个单元的业主都联系一遍,预计要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时间。”
记者咨询了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郭渠江说:“因开发商的失误导致当事人无法取得车位,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现在双方达成协议交付其他车位属于变更合同,建议当事人与开发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包括交付车位的时间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赔偿等责任。后续如开发商未能如约重新交付车位,则可依据补充协议向其主张相应责任。”
7月3日,记者联系赵女士转告律师建议。赵女士说:“希望尽快能解决车位问题,谢谢石榴云问政平台提供的法律建议,我会认真考虑。”
对此事,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