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平安呼伦贝尔收集编辑:平安呼伦贝尔
长期以来,电信诈骗形式多样,案件频发,已成为人民群众反响较强烈的犯罪类型。在这其中,对于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一直以来仅停留在训诫层面,违法成本较低,进而相关案件的发生屡禁不止。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其中行政处罚条款,为公安机关打处电诈类案件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撑和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今年以来,鄂温克旗公安局闻令即动,铁腕断“诈”,于2月20日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2月9日,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接到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下发“GOIP”线索,辽宁籍嫌疑人王某某、梁某某、刘某某三人在我旗辖区内频繁办理电话卡,且存在异常呼出、呼入等情况,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经信息研判,现三人已回到辽宁省某地家中。我局侦查员即刻动身赶赴当地开展抓捕工作,于2月20日将三人在在辽宁省营口市抓捕归案。经讯问,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某某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收缴违法所得1500元的行政处罚,对梁某某、刘某某进行了训诫处理。目前案件正在深挖上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