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执行结案通知书的这一刻,正在哈尔滨出差洽谈合作事宜的老洪的心终于安定下来,这下他不用担心他的药品包装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了。
时针回拨到今年10月16日,深圳某银行向潮州中院申请仲裁裁决执行,请求对老洪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原来,老洪为了公司发展,于2020年3月向深圳某银行申请贷款170510元,但之后未能如期清偿。为追回欠款,今年6月,银行向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老洪须付还本息超30万元。
“我身患残疾,所以明白残疾人找工作不易。我公司也招一些残疾人,就是将心比心想让大家有份可以谋生工作。这几年确实是因为受各种因素影响,资金难以周转,还希望您多给做做工作,公司经营困难才不得已拖欠银行贷款的。”在法院经依法网络查控冻结老洪公司账户后,老洪主动联系执行员,焦急地解释法院冻结的账户是公司纳税账户,希望能够解除冻结。
得知这一情况,执行员对公司企业登记信息进行查询,“老洪的公司是1990年成立的,员工一部分确实为弱势群体,有的已经在公司工作了5年。”
考虑到接近年底,现在强制执行一方面除了使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还可能不能保障员工工资如期发放,在重新联系老洪了解其诉求后,执行员决定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于是拨通银行代理人电话。
“只要洪某能够证明其及公司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并能一次性清偿本金,我们出于人文关怀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愿意放弃部分权益。”当代理人得知执行员的来意后,在请示银行本部后表示同意作出让步。
为了和解顺利进行,中院马上启动绿色通道,执行员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与老洪、银行代理人互加工作微信,实时跟进工作进度。
“但是目前我的资金不足以一次性付还,希望可以同意分成两期。”“如果分期,需要另外支付利息。”……
因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执行员从中多次协调,向老洪释明:法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再次做申请人的工作,目前债权人银行一方已作出让步,希望能够把握机会尽量实质性化解纠纷。
最终,老洪同意银行减免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并一次性将本金170510元转账到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同时按要求向银行提供信用记录、营业执照、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深圳某银行审核通过后向老洪发出同意减免通知书,法院也将案款及时向银行发放。至此这起执行案件顺利结案。
“法院也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通过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展这次执行和解工作,为的就是平等保护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当老洪打来电话表示致谢时,潮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