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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收集编辑:象山县传媒中心
记者 俞宇 通讯员 黄标
“窗户只能开一点缝透透气,稍微开一会儿就赶紧关起来,不然楼下的油烟就要飘进家里来。”家住城区丹峰西路附近的王阿姨对此很是苦恼。与此同时,不少居民陆续向县综合执法局丹西中队投诉,附近一家餐饮店油烟气味很重,导致居民不敢开窗。
经查,该店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油烟净化器油渍过多,设备台账内容不全、不能提供有效设备清洗照片。经第三方技术公司检测,店内油烟排放五次平均折算浓度为10.6mg/m3(标准限值为2.0mg/m3),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属于超标排放。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餐饮店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门店进行整改。这是象山县开出的首张油烟排放超标罚单。
据悉,大部分餐饮店负责人都知道在经营过程中需配备油烟净化设备。实际上,并非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或接入了统一排放管道,就能放任不管。“油烟处理效率一方面受油烟净化器的设备工艺、处理原理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使用者的清洗频率有关。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导致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还借此对店主进行了普法教育。
今年以来,综合执法部门努力践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联合执法为媒介,借力掌上执法平台,多次开展“餐饮行业监管一件事”联合执法,通过“一店多查”、多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执法模式,解决执法痛难点,回应群众真诉求,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