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全国最好的法官,跑这么远上门开庭,就为来处理我一个七十多岁老太太的事,还帮我协调住处,太感谢你们了!”日前,安铁法院综合审判庭一行到汉中市城固县巡回审理一起因违法占用铁路房屋,被请求排除妨害的案件。经开庭审理与调解,被告张某自愿腾退搬离了案涉铁路房屋,临行时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位于汉中市城固县原治江桥工段院内的房屋,现属于原告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机械段(以下简称“铁路工务机械段”)所有。原系铁路桥工段职工上班期间的公共休息用房,后桥工段搬迁不再在此作业,导致此厂区房屋长期处于闲置且无人看管状态,退休职工闫某(现已逝世)的妻子张某擅自占用该房屋长期居住。2016年铁路工务机械段在资产清查时发现该情况,数次与张某沟通协调,劝其搬离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并请求张某赔偿原告损失。
耐心调解
自愿搬离
考虑到被告张某年岁已高(74岁)且行动不便,合议庭将法庭搬到了被告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庭审中,合议庭查明了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就被告的疑虑,向其逐项释明,并告知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庭审后进行入情入理、有法有据的释法,让张某明白败诉原因,心悦诚服理解法院判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经过法官数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被告表示愿意自行搬离该房屋,原告也放弃了赔偿请求。庭审结束后,法官还联系原告已出嫁的女儿为其租赁了房屋,妥善安排其居住问题,解决了张某的后顾之忧。至此,一场长达数十年的非法侵占铁路国有资产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现在这个房子挺好的,向着太阳,里面东西也挺齐全的,你就在这儿好好生活,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就好”。站在张某新住处前,法官陈国安向其嘱咐道。近日,安铁法院办案团队一行再次前往城固县进行判后回访,查看房屋腾退情况和张某安置情况,既督促判决履行到位,又确保张某居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国家利益不容侵犯,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安铁法院对此次排除妨害案件的调解处理,是保护铁路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大动脉”畅通的必然要求,也是该院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安铁法院将继续履职担当、服务大局,为铁路国有资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保驾护航。同时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持续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来源:安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