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6月2日,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在原有信贷助农政策基础上再加码。
根据《实施意见》,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市级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县级予以适当配套,联合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浇灌潍坊“三农”大地,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
提供免担保费补贴。《实施意见》施行期间,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减免涉农贷款担保费,保证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最高不超过6%,财政给予减免担保费补贴。其中,2023年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2024年按年化担保费率0.5%给予减免,进一步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获贷成本。
优化“政银担”分险机制。我市充分发挥规模1000万元的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建立农担公司、银行、市级政府、县级政府按照4:2:2:2比例承担代偿责任的分险机制,提高政府承担信贷损失风险的比例,进一步调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支农信贷业务积极性,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
健全农担服务体系。我市支持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县级办事处、镇街工作站、村级服务点,并优化人员配备,畅通上下联动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通道,让业务办理更顺畅。同时,市、县有关部门加强与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涉农数据共享,探索联合开发涉农数字化担保产品,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便捷的信贷服务。
据悉,自2018年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以来,我市已累计为4.32万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168.9亿元,降低综合融资成本8.9亿元,为地方“三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打通“政银担”协同支农渠道,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信贷积极性,实实在在增加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感。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静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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