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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收集编辑: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信件内容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东川超市附近,划好的免费停车位被商户用小推车、共享单车等侵占,车辆没有地方停放。对面路边停车,被交警队贴违停处罚单,对此提出投诉:
1、未收到任何交警提醒挪车信息。
2、该路面未施划任何禁停标识,属于施工路面。
3、停路边未造成任何路面拥堵和影响市容。
4、该路面停放多辆施工三轮,电动摩托,杂乱无章,不属整洁区域。
回复部门
市交警支队
回复日期
2023-11-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一、经市交警支队实地核实,来信路段所施划停车位为公共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对商户私自占用停车位的车辆,市交警支队将一律进行拖移。
二、您的机动车所停位置为非机动车停车位,且停放车辆应按车位顺向停放。
三、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经全国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执勤人员并未对您的车辆进行处罚,只对该机动车予以警告。
信件内容
在十一月一号那天,我的车辆在北川河东路下水桥东南角新建楼盘前台阶上停放,24小时内被贴违停贴条两次,上午9点49一次,下午4点14一次。车辆在同一位置同一地点24小时内被贴违停两张是否可以,有哪条规定说明!望请有关部门给解答处理。
回复部门
市交警支队
回复日期
2023-11-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市交警支队第一时间与您取得了联系,并解释了造成二次贴单的原因,是因为当天下午执勤人员进行巡逻纠违时,发现车辆违停,且车身显眼位置并未发现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所以才会造成二次张贴的情况。现市交警支队已按流程对当事人的第二次违法停车处罚进行撤销处理。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