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大楼自2006年建成使用以来,出现了漏雨、渗水、门窗关闭不紧密等问题,且难以满足当前审判需求,富源县人民法院充分研判后,积极协调争取,维修改造项目得以顺利通过后,就项目建设专题召开廉政约谈,敲警钟、立规矩、划红线,切实有效推进“清廉项目工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项目建设氛围。
前期,按照项目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公开招标程序,在施工单位即将进场施工的关键时刻,富源法院于7月12日下午,召开了审判大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廉政约谈会,与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首次见面,并进行了集中约谈,为项目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约谈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分别对负责的项目情况作了介绍,并就做好维修改造工程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义务,施工过程中减少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各方单位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工程顺利竣工。
约谈中,富源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作为监督部门明确提出:
廉政风险防控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阳光工程方案,做到不接受吃请,不收受礼品礼金,确保项目建设各环节符合程序,经费发放符合规定。
把好建设质量关
法院项目专班要多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好监理和跟踪审计的职能,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
加强安全管理
始终抓住安全施工这根弦不放松,确保责任上肩、管理规范、运行安全。
设立公示栏
对社会关注的工程造价、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进行全面公示,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
富源法院为确保项目建设,明确提出:
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审判大楼在改造过程中,仍然作为法院正常的办公地点使用,参建方要认真思考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情况下高质、高效推进项目,优化施工步骤、强化时间节点,务求实效。
规范管理,严把质量
参建方在质量监管方面都是共同体,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把好质量关,同时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是加强监督,严守红线
法院将与参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明晰职责,划清红线,做到阳光操作,透明处理,做到“亲”而有界,“清”而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