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涉企案件。
甲乙二公司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工程款2.8万元。乙公司诉至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于2023年5月甲公司付清全部工程款。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一次性付清所有执行案款。(王鹏飞)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