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内涵
“只要是为孩子们好,做多少都值得”是翁立萍的工作信条。她扎根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2年,带领工作团队,用专业和耐心、专注和爱心,给孩子们送去源源不断的检察“翁”暖,帮助引导未成年人“爬沟过坎”,心向阳光,勇敢追梦。而她也成为了老师、学生、家长爱戴的“小翁姐姐”。
一次次互动,架起连心的桥梁。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翁立萍为牵头人,兴化市检察院年轻女检察干警为成员,组成“小翁姐姐”团队,致力于做未成年人的知心姐姐。开通QQ专号,在及时解答青少年的法律疑问、纾解不良情绪,以关心、耐心的态度倾听,用热情、贴心的语言感染,引导未成年人树立阳光心态。推动“检校联盟”,设立“小翁姐姐之家”、“小翁姐姐”工作站,摸排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协调解决生活困难,节假日送上温暖祝福,助力未成年人走出困境。
一桩桩实事,挽救迷茫的小孩。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引导他们弃恶向善。致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大保护意识。探索优化办案新路径,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理;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职责;研发“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平台”,运用大数据,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临界未成年人的行为矫正,同时挖掘、整治社会治理薄弱点。
一场场讲座,播撒法治的种子。主动把法送到未成年人的面前、递到他们的心中。常态化开展校园巡回授课、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开设男生课堂、女生课堂,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开设教师课堂,引导教师依法执教。有计划地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分批走进检察院,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展馆,聆听法治讲座,让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选拔学生法治宣讲员,让学生成为普法主角,增强普法的参与感与获得感。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从2011年到2023年,“小翁姐姐”们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对待工作。面对失足青少年,不放弃不歧视,一次次上门帮教,一趟趟忙碌奔走,换来热泪盈眶的“姐姐,真心谢谢你”;面对在校学生,循循善诱,化解隐秘的烦恼,换来发自肺腑的“姐姐,我想成为你”;面对未成年受害人、耐心劝导,抚慰受伤的心灵,换来情真意切的“姐姐,总是想到你”。没有血缘,却感同身受;不是亲人,却真心付出。她们,是未成年人知心的“小翁姐姐”,青春“花蕾”的忠实守护者。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近年来,翁立萍获评中国好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江苏好青年。7月26日,获评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守护未成年人,翁立萍一直在努力,一直在前行。
来源:兴化检察
编辑:张渊琪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