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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晚霞报收集编辑:晚霞报
2月21日,晚霞报记者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老友间的债务纠纷案,当事的两位八旬大爷握手言和,友情有望再续。
原来,2008年至2015年期间,谢大爷等人多次向好友廖大爷借款140余万元,并约定年利率为15%。经廖大爷多次催促,2021年双方才签订“对账确认函”,但谢大爷偿还10万元后再未还款。谢大爷表示,由于年代久远,对其中几笔借款不予认可,签名是否是自己已记不清楚。气愤的廖大爷因此将谢大爷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借款140余万元及利息。
“经过前期多次协调,两位老人均确认借款事实,但谢大爷始终不认同当初约定,导致调解无法达成一致。” 承办法官李娅飞考虑到双方之前是多年好友,便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记者了解到,李法官从人情、感情和法律角度,耐心地向谢大爷释法明理。谢大爷告诉李法官,自己因为生意失败导致无力偿债,但他的女儿愿拿自己高新区的房产帮忙抵债。念及旧情的廖大爷同意了此调解方案。
本想着两位老人的矛盾解决了,但廖大爷没有高新区的购房资格,无法将该房产过户到他名下,这该怎么办呢?李法官随后联系高新区住建局,查询房屋过户政策。了解到廖大爷侄儿拥有高新区购房资格后,李法官主动与其侄儿协商,将廖大爷侄儿和谢大爷女儿追加为本案第三人,以以物抵债方式将谢大爷女儿名下房屋过户到廖大爷侄儿名下,并明确了房屋交付时间以及过户费用。自此,两位老人的债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