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平台服务功能,优化交易服务流程,规范交易行为,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提公信,努力打造“依法阳光交易、廉洁高效服务”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建设标准化。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要求,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设置了由交易服务大厅、开标区、封闭评标区、行政监督区、专家抽取室、档案室以及办公区组成的交易服务场所,在业务功能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电子大屏等设施,全覆盖、无死角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配备了热水器、便民服务箱、智能手机管理柜、触屏查询机等设施,在公共服务区域设置了清晰的标识标志,切实营造了功能齐全、温馨舒适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
交易平台标准化。依托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受理系统、招标投标系统、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检测、认证,实现了CA证书互认,市场主体异地办理,全省通用。
交易流程标准化。按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以及国有产权交易四大类型,分别制定了项目交易操作流程标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系统按项目类型对交易流程进行固化,实现了进场项目登记、场地预约、公告发布、专家抽取、在线投标和远程开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办理等全流程电子化,从而统一了运行规则和操作流程,方便了市场主体。
交易信息公开标准化。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规范要求,中心制定了招标公告发布规范以及中标公示发布规范等标准,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利用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和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进场项目基本信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开评标信息、保证金缴退信息、结果公示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同步公开了所有交易环节事项办理状态,以信息公开倒逼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了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交易现场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始终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作用,紧密围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从健全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入手,分别就服务理念、服务行为、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事项办理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行为见证等方面制定了标准,对项目进场、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标活动组织等交易过程所有服务事项用标准进行规范,使服务范围更加明晰、服务内容更加明确、服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服务水平更加高效,通过标准化服务,切实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切实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交易服务行为标准化。按照“环境优美、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阳光透明、高效廉洁”的服务准则,中心在服务承诺、仪表举止、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纪律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行为准则,使交易服务行为标准化、规范化。
交易档案管理标准化。中心充分发挥档案服务作用,制定了进场交易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标准,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制定了档案目录明细表,通过电子档案系统自动抓取电子服务系统产生的所有交易信息和附件资料,实现了项目交易档案自动校验、电子存档,进一步提高了项目交易档案归档效率,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将交易活动现场产生的音视频监控资料,按照开评标时间段利用蓝光刻录设备精确下载至光盘进行存储,并配备了防磁柜集中存放,确保了音视频资料存储安全,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提供了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