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
陕西各级法院纷纷行动——
签订协议、召开座谈会
成立大熊猫生态保护巡回法庭
宣判涉生态类案件
一起来看看
01
陕渝六家法院签订协议
携手共护大巴山生态屏障
8月10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六家法院在城口县共同签订《大巴山司法保护框架协议》,致力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化建设,打造司法协作新平台。
会上,六家法院就加强大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深化陕南、渝东环境资源协作开展协商会谈,共同签署《大巴山司法保护框架协议》。依协议商定,各协作法院将在环境资源的案件审判一体化、审执事务协作、跨域多元共治、资源信息共享、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司法联合宣传六个方面搭平台、建机制,联合构建陕南、渝东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助、共同发展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格局。
02
潼关、灵宝、芮城三地法院
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
8月11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潼关、灵宝、芮城三地法院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潼关召开,共商共研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协作工作,签署《“黄河金三角”三县(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三家法院将从共同建立五项协作机制、加强十一项协作事项等方面开展合作。会上,三家法院围绕深化秦晋豫三县(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配合进行座谈,就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合作,全面建立三家法院之间的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提升黄河金三角地区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进行深入交流。
03
宁强县法院大熊猫生态保护
巡回法庭挂牌成立
8月10日,宁强县法院挂牌成立大熊猫生态保护巡回法庭。
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地处秦岭与岷山交汇地带,川陕甘三省交界处的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境内,北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裕河园区接壤,西与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青川园区毗邻,总面积9772.3公顷。该地是一个典型生物群落交错区,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中国特有动物大熊猫、金丝猴、羚羊以及珍稀植物珙桐、红豆杉、独叶草等在这里均有分布。为更好地守护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天然环境,宁强县法院通过在青木川镇成立大熊猫生态保护巡回法庭,积极探索优化人民法庭延伸司法触角的“最后一公里”,对助力宁强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04
定边县法院集中宣判三起
涉黄土高原生态案件
8月11日,定边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砖井镇文化广场公开宣判三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砖井镇部分镇村干部、群众代表近200余人“零距离”感受庭审。
最终,定边县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拘役两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四万元,同时责令刘某、李某依法缴纳相应的植被恢复造林成本费。
宣判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法律适用,现场向旁听的镇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解释说明,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警示人们在追求经济效益、个人利益的同时,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切勿心存侥幸,触碰生态红线,逾越法律底线,以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