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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峡晚报收集编辑:三峡晚报
近日,宜昌市出台《宜昌市林长制联系单位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宜昌市林长制办事机构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两项深化林长制改革配套制度。
《规则》明确了市、县两级林长制联系单位要做好林长责任区域牵头服务工作,促进林长制联系单位高效履职尽责,形成顺畅的纵向指导督办和横向联络协调机制。《规则》要求联系单位每年至少到责任区联系指导工作4次,并提出了6项主要职责和10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联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同向发力、重点出击,形成支持林业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职责》是促进市、县、乡三级林长办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发挥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作用,确保部门间横向协作、系统内上下对接高效顺畅。《职责》要求三级林长办要加强林长制四项制度和林长巡林制度之间的协调性、衔接性,有力促进各级林长办实体化运行。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国之大者”,是一项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宜昌市在林长制的改革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在制度完善、制度运用、制度执行、制度转化上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全面推动林业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记者匡柏学 通讯员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