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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播日照收集编辑:直播日照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
我市公安机关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严查严处养犬不办证
违规饲养烈(大型)犬
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等
违规养犬行为630余起
其中市民通过
“违规养犬随手拍”提供线索64条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秩序
现对部分违规养犬行为予以曝光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证
高新区富阳路186号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经开区北京南路湖畔名邸小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经开区中铁十九局生活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东港区曲师家属院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东港区山体家属院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责令改正
违规行为:在公共区域(场所)饲养犬只
东港区海滨五路金维佳苑小区
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整改
经开区海纳现代城小区10号楼
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整改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由成年人使用
2米以下绳(链)牵领
高新区滨河佳苑小区一区
经开区天津路凤凰城小区
东港区金港华府小区B区
东港区绿舟路与海曲东路交会处北侧
经开区兖州南路大连花园小区西侧
法规链接
1、《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签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共用场地、公共场所和区域养犬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外出未按照规定牵领犬只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摈弃违规养犬陋习
自觉文明规范养犬
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来源:日照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