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杨春”茶多产于扬州西部低山丘陵地区,因其“汤色翠绿、味香醇厚”,深受广大茶客喜爱。“仪征绿杨春茶”更是早在2011年被农业部批准为农产品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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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仪征市检察院检察长为公益诉讼部门出题,要求结合仪征特色,积极开展“仪征绿杨春茶”地理标志综合保护工作。
3月22日,仪征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镇政府及相关茶叶协会召开座谈会,就加强知识产权和农产品质量保护等方面进行交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茶企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宁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农产品质量保护方面相关履职情况,表示此次会议旨在了解“绿杨春”茶在品牌维护、质量监管方面的痛点、难点,促进多方进一步加强协作,攻坚克难,共同保护好本地特色品牌。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属地镇政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介绍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茶叶相关产品质量监测、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纷纷发言。
赵长涛
仪征市绿杨春茶叶协会会长
“目前协会在册会员60家,另有5家正在申请中。协会对于入会设置一定门槛,要求本地有茶园、有生产车间,协会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以更好规范本地茶企管理,壮大品牌效益。”
潘斌
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会长
“整个扬州现有茶田4万余亩,为提升茶叶质量,我们努力实现茶叶的种植标准化、制作工艺标准化以及识别标准化‘三统一’。但在如何打造品牌形象、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提高茶叶产品附加值上还需多谋划,让茶企和茶农获得更多收益。”
张春
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秘书长
“目前本地茶叶产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茶叶品牌附加价值较低,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本地茶农种植的积极性。”
傅强
扬州市人大代表、仪征市绿杨春茶叶协会副会长
“目前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拥有绿杨春商标所有权,仪征市绿杨春茶叶协会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希望通过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协会加强监管,做大绿杨春品牌。”
“品牌不能倒,质量不能砸。”刘宁检察长强调,开展“仪征绿杨春茶”地理标志保护,是检察机关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助力推动仪征农产品品牌保护的一次重要举措。本次地理标志综合保护座谈会,着眼于知识产权和农产品质量双重保护。下一步,仪征市检察院将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打击侵害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多维度履职,站在消费者角度、站在茶农角度、站在行业角度,发现问题,力所能及帮助解决问题。
二是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在准确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强化监管质效的作用,推动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三是协同社会治理,探索源头治理方式和途径,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形成合力,既珍惜好、保护好、运营好“绿杨春”品牌,又让茶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来源:仪征检察在线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