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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收集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为创新乡土人才评价机制,鼓励高素质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农业农村厅出台《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制订新型职业农民全省统一的申报评审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条件更加贴近农业生产实际,注重德才兼备,对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示范带动、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评审条件重点突出业绩贡献、示范带动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等,对论文、项目、专利、奖项等不作要求,农业生产领域的“土专家、田秀才”均可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