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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日报讯(记者/林可欣)4月28日,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市首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对文明行为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实施规定。
发布会上,相关人员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亮点作简要介绍,并就如何推动《条例》实施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条例》共三十六条,不分章节,立足我市实际,聚焦问题确定基本规范,体现阳江特色。
据介绍,《条例》对维护公共场所安全与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秩序,文明旅游,维护医疗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文明经营,文明饲养宠物,推进移风易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进行了文明规范和促进保障,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概括和列举,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条例的施行,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对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等起到积极作用。
发布会上,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督促部门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等措施推动《条例》的实施,引导市民践行文明行为,落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条例》于2022年11月4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月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2月24日公布,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