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的发生
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
黔西南公安交警切实加强
农村“红白喜事”打招呼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贞丰公安交警
5月2日,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正在举办喜宴的群众家中,告知现场群众在喜宴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针对农村地区出行特点,强调了农用车、三轮车严禁载人,对疲劳驾驶、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进行宣讲。
安龙公安交警
5月2日,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春潭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辖区当朝村开展红白喜事“打招呼”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用接地气的语言方式向大家“面对面”的宣传,告知群众在参加红白喜事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能主动进行提醒、劝阻,要求事主及亲友相互转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理念。同时,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张贴拒绝酒驾提示卡等方式,宣传无牌无证摩托车、农用车、报废车等接送亲友的危害,告诫群众们切勿酒后驾车,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车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普安公安交警
5月2日,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作用,深入农村红白喜事点开展“打招呼”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在操办婚丧嫁娶期间,地点临近公路、接送亲友往来频繁等情况,劝导车辆驾驶员将车停放至安全地点后,组织人员现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事主当场签订“红白喜事”交通安全告知书,要求事主及亲友相互转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害人害己,大家在参加红白喜事宴席时,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拒绝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酒后驾驶、“一盔一带”、超速、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呼吁广大群众遇到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能主动进行提醒、劝阻。同时,针对老年人听力差、动作迟缓的特点,用浅显易懂的表述向在场老年人们讲解了如何行走、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等,警醒老年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通过这种交心谈心的宣传方式,有效地提升了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有效夯实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
册亨公安交警
5月2日,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借辖区“红白喜事”期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根据农户在操办丧事期间,接送亲友往来频繁等情况,通过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一盔一带”“拒绝酒驾”等知识。同时,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出行应注意的安全常识,教育广大群众不要乘坐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车辆。通过列举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刻剖析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宣传酒后驾驶、超速、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呼吁广大群众遇到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能主动进行提醒、劝阻,要求事主及亲友相互转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理念。
晴隆公安交警
5月2日,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七进”宣传为依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工作目标,积极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作用,深入农村红白喜事点,开展“打招呼”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 民警针对群众在操办婚丧嫁娶事期间,劝导车辆驾驶员将车停放至安全地点后,现场组织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事主及亲友相互转告大家在参加红白喜事宴席时,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拒绝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针对酒后驾驶、“一盔一带”、超速、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进行宣传教育,并呼吁广大群众遇到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能主动进行提醒、劝阻;针对雨雾等恶劣天气频发的实际,叮嘱群众出行时要保障合理车速,正确使用灯光,提醒大家在日常出行时要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杜绝因为一时疏忽所造成的交通事故。
酒席交通安全“七必讲”
黔西南公安交警在开展“红白喜事打招呼”工作时有“七必讲”:
一、严禁酒驾醉驾;
二、严禁对驾车人劝酒、乘坐酒后驾驶车辆、将车交由饮酒人驾驶、对酒后驾驶行为不劝阻;
三、严禁超员、违法载人;
四、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
五、严禁搭乘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
六、严禁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七、严禁占道摆设酒席。
酒宴相聚之刻,
交通安全不可缺席!
请文明办酒、文明参宴,
警民携手,守护平安!
编辑|赵莹
审核|陈昊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