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画报吕梁讯)2023年3月24日下午,吕梁市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建军同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栗树海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高新春同志,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李达润同志。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吕梁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封山禁火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为吕梁市所辖行政区域林地、草地及距离林草地边缘300米内的范围。
三、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禁火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下列规定:
(一)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蜡、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烧荒燎堰、烧灰积肥、焚烧秸秆枯枝、烧煮、烧烤、使用火把照明或取暖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或者途经禁火区;
(三)禁止明火作业、爆破、私架电线等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四)禁止其它野外用火行为。
四、进入林草地的人员需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草地,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
对阻挠、妨碍森林草原防火执法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占用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六、封山禁火期间,对违反有关禁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封山禁火期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是全社会的责任,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各地要加强预防宣传工作,公布森林火情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乡镇(街道办)处置。
吕梁市火情报警电话:12119、 8296700、8296739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高新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备战,确保打好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
进一步备足处置力量。按照“一线快速投入、二线快速到位、三线快速增援”的要求,统筹各类灭火救援力量,专群结合,靠前驻防高火险区、火灾高发区,重心前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出动、高效扑救。
进一步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完善物资调拨机制和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特别是文水、交口、岚县等9个防火重点县和交城、方山、兴县等5个防火重点区域储足装备物资器材,全力满足应对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需要。
进一步做好预案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好与上位预案衔接工作。一旦出现火情,能够按照预案执行,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因多重领导而导致指挥不当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演练培训力度,每一位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都了解安全扑火的基本战术、组织指挥要领、安全常识和基本逃生方法,防止盲目指挥、盲目扑火造成人员伤亡。
四是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防控无缺漏。严肃信息报送纪律,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森林草原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归口上报”“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一旦发现火情,各级防灭火指挥机构将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有序、高效实施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摄影报道:张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