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荆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该局将根据《荆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举报人实施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举报人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荆州市应急管理局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具体,举报人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对实名举报瞒报、谎报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5000元奖励。
如何领取奖金?应急管理部门将于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经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审批,按程序和标准向举报人审核发放。
此外,《办法》还对不适用奖励的举报行为作出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匿名举报或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重复举报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核查的;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正在处理的;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受理范围内事项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定职责报告的事项;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认为不应奖励的其他事项。
作者:佘海艳 华美瑜 来源:荆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