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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等105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汪珮琳等132名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目标定位,锐意进取、团结超越,实现监督主业高质效推进、检察队伍高能级跃升,连续44年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连续17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业务工作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5项,“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市级荣誉10项,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业务骨干25人次。先后有2起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8起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
下一步,桓台检察将珍惜荣誉、接续奋斗,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始终瞄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以夺旗争先、开拓进取的闯劲攻坚克难,以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的干劲履职尽责,以斗志昂扬、久久为功的韧劲干事创业,努力回应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在答好检察工作现代化答卷的同时书写更多更辉煌的新篇章。
集体一等功名单(10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