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楼县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乡村振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展览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全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助力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之际举办“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乡村振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条主线,展现新时代石楼儿女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的新气魄,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乡村振兴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石楼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石楼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石楼县摄影协会
四、征稿范围及内容
全县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主要展现我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工作场景、生产场面、乡村变化、重点工程建设、丰收景象、精神文明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五、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5M。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8幅之间。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命名为: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4.不得对参赛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 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投稿作品须在石楼县范围内拍摄,投稿时需标明具体拍摄地点。
7.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投稿者请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 截稿时间:2023年9月12日
六、展览安排
(1)征集作品择优选用在国庆节前后进行集中展览。
(2)入选参展作品均有劳务稿费,每幅作品创作劳务稿费人民币叁佰元。
(3)展览结束后拟编印作品集,以作更广泛传播。
七、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所有征集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4.参赛者一经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共石楼县委宣传部
2023年9月1日